工商總局商標局: 從嚴審查含“中國”及“國”字頭商標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日前出臺《含“中國”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要求對含有與我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標申請,以及首字為“國”字商標的商標申請,應當從嚴審查,慎之又慎。工商總局商標局規定,對含有與我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標申請,申請人及申請商標必須同時具備以下4個條件才予以初步審定:申請人主體資格應當是經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准設立的,申請人名稱應經名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登記;申請商標與申請人企業名稱或者該名稱簡稱一致,簡稱是經國務院或其授權的機關批准;申請商標與申請人主體之間具有緊密對應關係;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應與核定的經營範圍相一致。
對“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作為商標申請,或者商標中含有“國+商標指定商品名稱”的,應予以駁回。 (新華網) 哈,我有个13类的商标就叫杨国威,不错的! 这也就说说···有第二含义他一样还不是要给过···不过就复审···商标局也没辙·· 现在带国字头的难过。难得说。 本帖最后由 富锦天下 于 2012-3-1 13:59 编辑
我有几个国字号33类酒商标。33类:国鹏、国朋、国爱金酒(有意者可谈,无实力勿扰QQ59887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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