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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新手必了解的5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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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9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

一些商标上的"TM"是什么意思?




在中国,商标上的TM也有其特殊含义,其实TM标志并非对商标起到保护作用,它与R不同,TM表示的是该商标已经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申请,并且国家商标局也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进入了异议期,这样就可以防止其他人提出重复申请,也表示现有商标持有人有优先使用权。 HTML中,™使用™显示,R用®显示。R是“注册商标”的标记,意思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注册商标具有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等特点,属于注册商标所有人所独占,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或个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或授权,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用TM则是商标符号的意思,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未经注册的不受法律保护)。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



二、

商号与商标有何区别?


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我国法律对商号权未有明确规定,但《民法通则》中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有具体规定。依世界通例,都确认商号权的排他性和专用性。商号权人不仅可依法使用其商号,而且有权禁止他人重复登记或擅自冒用、盗用其商号,并有权对侵害其商号权行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对于商号权的转让,各国法律有不同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类似于法国法的规定:允许对商号买卖、许可使用或设为抵押。商号与商标的关系极为密切,经常一起出现在同一商品上,商号有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商标的一个组成部分或同一内容,但有时又不是。商号和商标在作用和性质上是有区别的,主要表现为: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知识产权;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3)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销售人有必要就其商标在另一国家注册,却没有必要就其商号再行注册。当有些企业将自己的商号注册成商标使用,或者将已注册的商标变更登记为企业的商号,商标和商号就成为同一内容或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这都是《商标法》、《公司法》及《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所允许的。



三、


商标到期续展问题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在我国规定为十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有效期限届满后如果商标注册人还想使用该商标,就可以通过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方式使商标专用权得以延续。及时办理商标续展手续对注册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商标是区别一企业的产品与另一个企业的产品的标志,为了使消费者能记住该企业及其产品,该企业应该连续使用其商标,而且为了保持它已有的影响,亦应该一直使用下去。同时,保持商标专用权的长期有效,不仅对企业有益,对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也有积极的作用,因此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中专门规定了商标的续展程序,只要商标注册人依据此程序按时办理续展手续,就能够在事实上使商标权成为永久性的权利。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说,商标续展注册申请自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至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内均可以提出,商标局均予以接受。期满前的六个月一般称为续展申请期,有效期满后的六个月由叫续展宽展期,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注册申请,申请人除缴纳续展注册申请费外还应按规定缴纳迟延费。举例说明如下:例如,某企业的商标有效期限如果是从1985年7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那它就应该在1995年1月10日至1995年7月9日这段时间提出续展申请,但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在这一段时间内提出,则还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宽展期内提出,即还可以在1995年7月10日至1996年1月9日内提出。不过即使是在宽展期内提出的续展申请,其续展被核准后的有效期仍从原注册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而不是宽展期满之日起计算,从上面例子来看,延续的十年是从1995年7月10日起计算而不可以是1996年的1月10日。   

      申请办理商标续展手续的,每一件申请应当向商标寄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一份,《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的填写应规范,同时送商标图样十张,核准指定颜色的商标还应送原彩色商标图样,交回原《商标注册证》,并缴纳费用。其中应注意,报送的商标应与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图样相一致,文字商标不应任意改变字体,否则,商标局将不予续展注册。

      续展商标注册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后,原《商标注册证》被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但如有商标法律规定不应予以续展的情形,商标局将作出驳回决定。   

      对商标局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将《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一份寄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并缴纳评审费。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续展注册的,移送商标局办理续展手续。

四、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表须知

1. 填写注册申请有关文件。书写要规范、工整、清晰、易于辨认。

2. 在一份申请书中只能申请一个商标。

3. 申请书上的申请日期和申请编号一栏由商标局填写。

4. 类别是商标注册用商品国际分类1一34类,服务国际分类35一42类,在哪一类上申请商标注册就填写哪一类的类别号,在一份申请书中不得填写两类或两类以上商品或服务。

5. 如果商品名称,服务项目未列入商品、服务用的国际分类,则应附送商品、服务项目说明书,以便确定类别。

6. 申请人名义、章戳必须与《营业执照》核定的名称一致,并填写全称,不能简化。

7. 申请人地址,应具体、完整,以能够邮寄收到为准,写明所在省、市、区、街号,并在营业执照上地址一致。

8. “经济性质”按《营业执照》上的企业类别填写。

9. “证件号码”应填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码,“发证机关”应填写核发营业执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若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可填写批准成立的批文号码,如学校填教育厅(局),医院填卫生厅(局)批文号或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申请报纸,杂志书籍名称作为商标注册的,可填报纸、杂志书刊登记号。特殊行业必须附着主管部门的有效证件。

10. 邮政编码:填申请人地址的邮编编码。

11. 商标规费栏,不用填写。

12. 商标种类栏不用填写。

13. 商标设计说明,对设计抽象,无文字、过于简单或复杂、不好辩的商标,外文商标,要附加设计说明,并填写在商标设计说明栏内。

14. “在其它类上已注册了相同商标”是指该商标原在其它类里没有注册,如果已注册,就将已注册的类别号填上、没有注册就不填写。

15. “同时在哪类提出申请”是指申请人将该商标同时在若干个类上申请注册,在几个类上申请即申请的类别号填上,没有即不填写。

16. 填写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表上的具体规范的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填写,一行填写一个商品或服务项目。

17. 商标用字要正确,规范,不得使用错字,停止使用的字,不规范的简化字。使用的汉语拼间要现代汉语普通话为准,不能以地方发音拼写。
来自:裕阳知识产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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